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是否有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包括可能判处轻刑、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等。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法律并没有规定取保候审几个月没事,是否有事要根据法院的判决。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限延长对被告有何影响?
当取保候审期限延长时,对被告会产生一系列影响。首先,被告可能需要在监管机构的监视下更长时间待在指定居所,限制了其自由。其次,延长的期限可能导致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心理压力的增加,不确定性的延续可能会对其日常生活和职业造成困扰。此外,被告可能需要继续支付担保金或提供担保人,增加了经济负担。延长的取保候审期限还可能对被告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告需要谨慎处理延长期限带来的各种影响,并与律师密切合作,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对被告产生一系列影响,限制了其自由,增加了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可能对其日常生活和职业造成困扰。被告应谨慎处理延长期限带来的各种影响,与律师密切合作,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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