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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0-03-30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失火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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