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为城六区和五区二县两个单元进行,继续坚持“三个一律原则”,即:一律不给各类违规招生学生建档;对突破计划招生,一律不予审批;学校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无效。要通过严肃执纪问责,严抓政策落实,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教育生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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