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不需要迁入女方户口。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办理结婚证不需要迁入女方户口。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