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当庭增加请求吗一般劳动仲裁开庭时,可以提出变更仲裁请求,时效应该在证据交换之前,或者有审判员来确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请求基于的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对其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准备或者不能准备而失去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会存在瑕疵。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劳动仲裁可以当庭增加请求吗
劳动仲裁不能当庭增加请求,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民事诉讼可以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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