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二审是不开庭审理的,叫书面审理。遇到案情有重大变化的,可能通知开庭。比如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采信错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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