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受理,否则将不予申请。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主要有: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即请求书中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别,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
3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
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至少能够容易地分辨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记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一、重庆三种专利申请分别准备哪些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及简要说明,各一式一份。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对于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二、什么情况专利局拒绝申请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例如:用铅笔绘制的附图和图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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