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指导员不是虚职。派出所指导员在派出所里分管党务,一般是副科级,有的是正科级,职位仅仅低于所长,是派出所的2号人物。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教导员一般会被提拔为别的所的所长。我国派出所的职位一般分为以下:所长,教导员(还有副职设置)治安队长及警员;刑警队长及警员;巡警队长及警员;办公定人员;户政管理室;国保中队;经警中队;有的地方还有交警中队。
教导员是军队、武警、公安、民兵、联防等队伍中设置的一级首长职务,一般有营教导员、派出所教导员、交警队教导员、消防队教导员、县中队教导员、治安大队教导员、刑侦大队教导员等等。 在派出所中,设所长与教导员,他们是同一机构里的不同分工的平级领导,教导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的工作等;所长的主要职责,则就全面了,如案件处理、户籍管理等派出所的业务工作,派出所的日常管理(人事、待遇、财务、办公室后勤等),基本上除了教导员负责以外的所有派出所事务。在实际派出所运作中,基本上是派出所所长说了算,指导员同协助所长工作的副所长一样,分管一些所里工作,只不过等级比副所长高点点。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3)规定,教导员的职责如下:
第五十九条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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