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违约另一方要解除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看,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有约定的解除条款,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是该当事人违约。违约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迟延履行债务、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不按约定的地点履行等。但是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另外在写解除合同通知书时,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5)对违约情况追究的权利保留。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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