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是在法院宣告破产后进行的清算程序。清算组成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破产清算的流程包括成立清算组、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执行方案。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一般为30天至3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对法院决定参与财产分配有异议,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一、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是什么意思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是指债务人在被法院宣告破产之后进行的清算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进行从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对于破产财产进行确定;
6.制定破产清算方案;
7.方案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
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到三个月的时间,具体的期限要看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如何规定的。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结语
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后进行的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清算组成立后,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破产清算的流程包括确定清算组成员、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制定破产清算方案并执行。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一般为三十日至三个月,具体期限由人民法院公告规定。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如债权人会议对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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