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下同)已申领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起发放;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补发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补发3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广西对在58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职工每月补发4元;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如广东省2017年对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对年满70岁不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发5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补发70元。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候的文件规定,退休中人养老金补发是新老办法计算养老金后,把多出的部分养老金,从2022年以逐年递增10%补发给退休中人。如果新老办法对比养老金待遇相差3000元,2022年办理退休的退休中人,需要补发50%给退休中人。也就是每月补发1500元养老金。中国设置了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可以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平稳衔接。在10年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退休中人,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以2022年9月份工资标准计算退休待遇,并且每年享受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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