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部的分红,一般是公司章程内规定或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决议。
如果公司规定不分红,则不存在有分红问题。如果规定了分红,作为被代持人,无权要求直接分红,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只能通过代持人行使。
被代持人只有依法变成显名股东才能直接要求公司分红否,否则只能通过代持人行使股东分红权。
一、合伙人不分红可以侵占合伙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不分红不可以侵占合伙财产。
合伙人不分红的救济途径有:
第一、应确定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利润,而且公司连续5年没分配过利润。股东可以通过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了解。
第二、要求公司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分红,如决议不分红,对不分红的决议持反对意见的合伙人可投反对票。
第三、不分红的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股东分红纠纷如何处理
分红权是股东的重要权利之一,其亦是股东投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公司法赋予股东知情权允许其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途径予以保障分红权的实现,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最终交由股东会审议确认。股东向法院诉请公司支付公司红利的,原则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应有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的利润分配决议;
二是利润分配权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司法或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有哪些权益
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他拥有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定期分红,同时还想有其他的权利。具体地说,股东的权利为: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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