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感情未破裂。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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