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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5月1日以后的政策

2020-11-13 来源:爱go旅游网

公积金的最新规定如下:

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2、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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