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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