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方面。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
2.客体要件。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客体是军队的武器装备,即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申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主体是什么
行为主体为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构成: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成为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也不能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一章的规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人员在服役期间犯了军人违反职责罪,而在退役之后才被发现的,只要未过法律规定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效,仍应当按照军人违反职责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上述人员在服役之前犯罪,而在服役期间被发现,不应当按照军人违反职责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按照刑法其他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军婚罪立案需要哪些条件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2、主体是一般主体,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也构成本罪。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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