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及费用,包括书面申请、鉴定费用、听证取证、鉴定会议和复议程序。申请者向委员会递交申请,提供经过和理由。申请方需支付不同级别的鉴定费用。鉴定包括听证、取证和召开鉴定会议。鉴定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专家和法医组成。鉴定意见书将在30天内送达当事双方,对结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省级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结论。
法律分析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1996]385号)为:县(区)级鉴定每例600元,地方级鉴定每例1200元,省级鉴定每例1800元。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为了确认医疗事故的发生及其责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并填写申请表格。接下来,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最后,申请人将收到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包括医疗事故的认定、责任的确认等。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申请人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上述流程,患者或其家属可通过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支付鉴定费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听证、取证,并召开鉴定会议。在30天内,鉴定意见书将送达当事双方。如对结论不服,可在15天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申请人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二十七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第二十八条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九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第三十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通知后认为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书面告知医学会。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成员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通知相关学科专业组候补成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专家鉴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告知医学会不能参加鉴定或虽告知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延期进行。
第三十二条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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