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下可以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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