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时间没有限制。工伤的职工伤残鉴定级别下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工伤私了包括什么赔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职工所应获取的工伤待遇,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因此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保费用,或购买相关商业雇主责任险,以保障员工发生工伤时能最大减低单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能保障工伤职工能及得到赔偿保障。
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查询?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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