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必须一致吗

2020-07-16 来源:爱go旅游网

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和合同日期可以不同,按实际入职日期计算工作时间,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每月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和合同日期可以不同,按照实际入职日期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应当保持一致。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签订日期和起始日期。签订日期是指双方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合同的日期,起始日期是合同生效并开始履行的日期。为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权益,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应当相同。如果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不一致,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确保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一致,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结语

合同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应当一致,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签订日期和起始日期。如果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不一致,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合同无效的风险。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确保签订日期与起始日期一致,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