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予以罚款、限期拆除和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对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较大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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