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炒股不违法。
如果对方将其财产交由您代理,是一种委托行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委托的合意,也是可以代为炒股的。但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就属于违法。
而且一般投资者帮亲戚炒股也是不违法的。但是,一些特别人员是不能炒股,也不能帮亲戚他人炒股的。
以下为股票委托买卖详情
股票委托买卖又称为股票代理买卖,是指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的买进卖出股票的委托,根据买卖双方所提出的条件,代理股票交易的活动。
股票怎样进行买卖委托?不同委托类型,委托方法不同。
1、按委托方式不同
(1)电话委托。投资者通过拨打证券商的柜台电话,把你委托的内容和要求,告诉证券商,当达到要求时,证券商代理证券的买卖的交易活动
(2)当面委托。投资者去营业部,把需要委托的内容和要求告诉证券商。
(3)信函委托。投资者以信函的方式把委托的内容和要求告诉证券商,证券商根据此要求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此类委托方式,投资者用的比较少。是指投资者以传真的方式把委托内容和要求,告诉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股票买卖。
2、按委托价格不同
(1)市价委托。以股票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买入卖出股票。
(2)限价委托。投资者设置好卖出价,买入价,但市场价格触碰这个条件时,股票自动的买入或者卖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四条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