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介绍被人诈骗有责任。中间人涉嫌诈骗罪共犯,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诈骗案的中间人有证据证明其对于诈骗并不知情,中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对诈骗知情则会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中间人如果明知道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还为其居中介绍、协调会构成诈骗罪,其余情况不构成诈骗罪。被诈骗中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与否,关键看是否涉嫌共同犯罪,如果中间人参与诈骗活动就属于共同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不知情,只是起到介绍作用,没有参与犯罪活动就不构成共同犯罪,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经济诈骗案件中的中间人承担责任与其参与程度及作用有直接关系,如果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一、诈骗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1、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二、诈骗案件中介绍人如何定性
1、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中间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知情或者有故意性质。可定位构成团伙诈骗。属于共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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