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可不可以重开需视情况而定:
1、普通发票丢失了可以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让开票方到税局报个失,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员工发票报销的流程及材料如下:
1、报销时必须填写报销人姓名、所在部门、报销类别、项目名称、付款日期、金额;
2、如需要开发票的必须填写发票联及相关附件;
3、报销人提供资料的内容须真实合法,如有故意夸大报销事项或骗取钱财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
4、发票由经办人出具发票收据;发票不在发票联;经办人签字;发票联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由报销人退回并说明理由;
5、审批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留存发票联复印件一份(加盖经办人公章);
6、发票联由经办人按财务部门要求填写;财务部门有相关人员签名;
7、经办人必须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有效);签字;(或盖有经办人)单位名称及签字;
8、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不超过2个工作日);
9、如未及时审批或报销不合规的应及时补充资料。以上所列表格如有变更由经办人重新填写(并加盖公章),如果是发票则需要同时附上原报销表格后再申请报销;并附上公司最新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解释;公司会计凭证;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10、相关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盖章。
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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