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一般是双方先协商,或是找人来调解,甚至是投诉举报。要是这些都没能解决的话,可以先去申请仲裁,不过不服仲裁裁决的话,还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维权。 按规定,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去法院要起诉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仲裁委为被告的。这一点,主要是提醒那些不服仲裁委决定的劳动者,因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时,是以劳动争议的双方,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要是对仲裁委有意见的,是需要去提起行政诉讼的。 另外,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可能要花费的时间会比仲裁的长。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花费的时间主要安排如下: 1、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案件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要还需要延长的,就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三个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案件,就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所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有具体审限的规定,不过也存在例外情况可以延长的规定。案子如果属于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审理的话,可能最长需要1年审理完毕(这是包括存在延长情况)。 要是对诉讼结果还是不服,去上诉了的话,需要记住下面的时间规定: 1、不服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 2、不服裁决,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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