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怎么办理
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1、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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