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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人背帐拿了钱是否犯罪?

2020-10-03 来源:爱go旅游网

我背人我背人撞了能得到什么赔偿我背人撞了能得到什么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理赔,应当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拿离婚证前打到我帐上,钱到帐后去拿离婚证,现在又反悔,不愿意付钱了,我决定起诉离婚,这张欠条有用吗?

起诉离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分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物业帐需要公开吗

物业帐如果是公共收益的部分需要公布账目,如果是物业公司正常的收入,那么没有必要向小区业主公布账目。物业公司并没有必要必须公布账目,物业公司是盈利性的公司。

转错帐。对方收到钱。卡注销了。我的钱可以要回吗

转错钱到别人账户,能要回来。在ATM机转账的话,24小时内可以撤销。而银行转账错误的解决方案:1、立即联系银行解释情况。在发现错误的帐户后,客户应尽快前往最近的银行柜台,通过ATM机发出的打印收据与银行职员核实对方账户是否存在。如果对方帐户不存在的,则该笔款项会自动返还。2、向公安机关举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转错帐了,

转错帐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退还,如果对方不愿意返还,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对方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人有权要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权利。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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