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传唤并且随叫随到的。公安机关传唤,被取保候审人到案后,公安机关讯问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什么是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结束了,未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说明该案件侦查告一段落了,不必再履行取保候审期间的报告义务,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退还交纳的保证金。解除取保候审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取保候审期间,经进一步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的期间届满,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可适用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