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和由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权利,构成人格否认的,则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下,则应当在自己的出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谁的责任?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抽逃出资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股东也应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不是公司股东向银行贷款,公司是否有责任
公司在银行贷款,股东只在自己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独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在银行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银行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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