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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除房屋条件法律问题

2022-12-30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农村拆除房屋的条件:

一、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二、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三、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四、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内容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

五、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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