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在变更期间是可以进行营业的。
一、营业执照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公司营业执照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1、公司营业执照具有证明公司成立的效力。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2、公司营业执照具有确认公司身份的效力。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公司营业执照是表明公司身份的法律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凭证,具有许可公司营业并确定公司经营范围的效力。
公司营业执照所签发的日期则为公司成立的日期,也便是公司可凭法人的名义开始营业的相关起始点。值得的注意的是,在设立阶段,公司未正式成立,并不具备企业的法人资格,不可凭公司名义的参与相关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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