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政府可实行强拆,但需补偿。征收前应先补偿,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拆迁户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不搬迁,政府可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办应与不同意拆迁户沟通,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通过复议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拆迁户主不同意的,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拆迁户不同意拆迁的处理办法。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具体如下:
1、拆迁办应当与不同意拆迁的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
2、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不服,强制拆迁行为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拆迁户不同意拆迁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拆迁办应当与不同意拆迁的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
2、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不服,强制拆迁行为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拆迁户不同意拆迁的情况下,拆迁办应积极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若拆迁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且确实需要进行,拆迁办可以采取强制拆迁措施,但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被拆迁人如对强制拆迁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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