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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牌电动车出车祸责任

2022-02-12 来源:爱go旅游网

无牌无证电动车出车祸责任认定为以下三种方式: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无证无牌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处罚方式如下:
1、行政处罚。一般为处罚罚款,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刑事处罚。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以及重伤一人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都需要承担刑事处罚。
3、赔偿责任。如果无证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上路行驶电动车时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牌登记注册,并考取相应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大部分无牌无证电动车都是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才会导致频频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电动车应该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电动车需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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