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理事项登记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选择好后,把页面往下拉,点击“办理”。
2.界面弹出企业的信息,点击“新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备案错误被退回后,新增上面会显示已备案,便实际上是没有备案的,也重新操作。
3.点击新新增后,页面弹出会计制度选择,选择企业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此张表比较长,填完页面可见的之后,还要把页面往下拉继续填完。
4.填写好会计制度后,点击“附送资料报送”。
5.界面弹出上传页面,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自己扫描或拍照的会计制度电子档,上传成功后,状态下方会显示“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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