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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几种方式介绍。

2023-02-19 来源:爱go旅游网

公司分立的意思:指的是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方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资本有哪几种具体形态

公司资本的形态有:1、注册资本,即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2、发行资本,即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3、认购资本,即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4、实缴资本,即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有哪几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修改公司章程;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企业分立方式有哪些,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有:1、在新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2、在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在,新公司成立;3、原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4、其他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的新公司可以再分立吗?

公司分立后不一定属于新公司。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原企业注销不再与分立的企业有任何关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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