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的,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生效后的离婚调解书,与民政局发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因为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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