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收益权其性质包括:
第
1、将原债权权能之一给付保持力单独剥离出来,通过合同方式予以明确,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设立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
2、该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内容为转让方将债权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从受让方处获得对价;
第
3、债权收益权转让不等于债权的转让;
第
4、债权收益权受让方只能要求转让方为给付。由于不是债权转让,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主体并未发生变化,债务人不必对债权收益权受让人承担义务。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为: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就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增加,即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法律含义。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原合同义务。因此,债务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受让人进行辩护。例如,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贷款债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受让人现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仍有权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辩护。债务转让必须经对方债权人同意。因为这种转让对债权人的影响很大。例如,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权100万,现在债务人直接把这个100一万的债务转让给一个80老年人没有任何财产和收入来源,显然没有偿还能力,因此无法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参与没有限制,因为增加债务人有利于增加债权人债权的可能性,债权人非常高兴。
二、债权人通知书怎么写
债权人通知书是指债权转让通知,即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时,应向债务人发出通知,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抬头即接受通知的债务人名字、名称;债权转让的事实,如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受让方、转让债权金额、范围等,要求债务人直接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明确表述等;通知末尾由债权人(即转让人)签字盖章,并载明通知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