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如下:
(1)筹资业务通常经过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决议、借入款项、会计记录、借款使用监督、归还借款等环节。
(2)筹资业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3)财务部门收到立项申请后,应依据其管理权限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调查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董事会审批。未经董事会批准,财务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擅自向对外筹资(银行借款)。
(4)董事会应及时对筹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应当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记录,并对这些书面文件进行编号控制,以便日后备查。
(5)筹资项目获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门应该依据董事会决议,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制借款计划书,办理银行借款手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6)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与银行借款有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银行进账单等)是否齐全、是否合法;
②相关文件、账单(如借款申请、银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理。
③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单证上的签字是否齐全;
(7)财务部门应该加强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与管理。
(8)银行借款必须按期及时归还。不能如期归还的,资金使用部门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延期还款申请。财务部应及时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单位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应该定期对各公司筹资项目的资金投向、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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