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毒品犯罪的案件中,无意识的犯罪是可以成立的。如何进行申辩呢?首先需要进行自我检讨,查明自己已经接触过哪些毒品,是否有接触毒品的证据。其次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或者采取科学检测手段,证明自己无罪。最后还可以通过认罪认罚的方式,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毒品犯罪的罪名和量刑标准,以罪犯所持有、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数量为依据,但是对于无罪的人员,不得以毒品的数量作为定罪量刑的唯一标准。
第七十五条毒品犯罪的刑罚比其他犯罪的刑罚重,但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九十条对于认罪认罚并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适用法律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条刑事诉讼活动实行罪刑法定、独立性、公正性、快捷性、审判监督制度,保证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四条对于被告人供述或者辩解与案件事实不符的,应当认定无效。对于没有供述或者辩解的,不得认定有罪。
以上法律规定是对于无意识涉嫌毒品犯罪的人员进行申辩的法律依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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