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费收取标准及优惠政策的概述:诉前、诉讼和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或1.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可获得免费担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获得20-40%的优惠。益阳地区目前仍沿用以前的标准,尚未出台新的规定。
法律分析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拓展延伸
诉讼财产保全程序及保证金要求
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权益和执行效果,法院依法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旨在确保申请人的申请是真实、合法的,并防止滥用保全权利。保证金的数额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案件的性质、申请人的信誉等因素有关。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保全措施时缴纳保证金,一旦保全申请被法院批准,保证金将作为执行费用的一部分,用于弥补被保全财产的损失。因此,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了解法院对保证金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金额。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执行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法院认可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将无偿提供担保;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法院审查后可获得20-40%的优惠。申请人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需了解法院对保证金的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相应金额,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滥用保全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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