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一、被车撞了该怎么起诉
被车撞了起诉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被撞起诉属于对于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起诉,若构成交通肇事罪,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不需要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
被车撞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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