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不可以直接走。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也就是离婚一方当事人说找不到配偶,也可以离婚。丈夫或者妻子杳无音信后,配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请求法院宣判配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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