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境内出生的无国籍婴儿,父母双方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该婴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出生时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因此,外籍孩子通过在中国出生或在中国居住等方式,可以获得中国国籍,但具体申请程序以当地公安部门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境内出生的无国籍婴儿,父母双方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该婴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出生时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因各种原因从事在华外国人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孩子需要停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可以向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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