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不能成立新公司或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税务限制终身,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企招投标。
法律分析
不影响征信,但在其他方面有限制: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拓展延伸
被吊销的公司对法人和股东的征信:影响程度及应对措施
被吊销的公司对法人和股东的征信影响程度及应对措施取决于具体情况。一方面,被吊销的公司可能导致法人和股东的个人信用受损,影响其获得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能力。此外,法人和股东的社会声誉也可能受到负面影响,影响其在商业领域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为了应对这种影响,法人和股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与律师合作恢复公司地位、积极还清债务、改善财务状况等。此外,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与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也可以帮助恢复信用。总之,被吊销的公司对法人和股东的征信影响是可逆的,通过积极应对和改善,可以恢复信用并重建声誉。
结语
被吊销的公司对法人和股东的征信影响是可逆的,但在其他方面存在一定限制。法人和股东可能面临个人信用受损、金融服务受限等问题。为了应对这种影响,他们可以与律师合作恢复公司地位、积极还清债务、改善财务状况等措施。此外,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与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也有助于恢复信用。总之,积极应对和改善可以帮助恢复信用并重建声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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