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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来源:爱go旅游网

个人与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一、租房的门锁坏了谁负责

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前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可以的话,留下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其与房屋的关系,是房屋所有人还是承租人,并要求其提供证明。

1、如果对方是承租人,即通常所说的二房东,要对方提供房主允许转租的证明,否则房主有权收回房屋。

2、租房时,房东通常会收取一笔押金,对于押金的扣减和退还条件以及退还期限一定要特殊注意,也是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3、租房合同合同应当包含一些必要的条款,如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合同一般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有中介的,中介要保留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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