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承担,根据合同内容来定。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对方要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起人的认定遵循以下原则,为设立公司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应当认定为公司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公司成立后,应当确认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或者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基于合同的债务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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