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式:
实付工资=税前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第一年工作的是当年月平均工资),最低限额:
580元(2005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最高限额:最高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06年北京这个上限为2734×3=8202元)
各项计算方法:(税前工资7000元为例)
1.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8%,按税前7000元算时,个人应缴为7000×8%=
560,最高限额是8202×
8%=
656.16;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0%按,税前7000元计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20%=
1400,最高限额是8202x
20%=
1640.4;
2.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按税前7000元算时,个人应缴为7000×2%=
140,最高限额是8202x
2%=
164.04。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9%,按税前7000元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9%=
630,最高限额为8202×9%=738.18。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个人缴纳:3元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按税前7000元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1%=70
8202×1%=
82.02
3.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5%,按税前7000元算时,个人应缴为7000×0.5%=35
8202×0.5%=
41.01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5%,按税前7000元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1.5%=105
8202×1.5%=
123.4.工伤保险: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4%(因行业不同0.2%-3%企业缴费,个人不负担,IT业0.4%)按税前7000元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0.4%=
28,最高限额为8202×0.4%=32.808
5.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8%按税前7000元算时,个人应缴为7000×8%=
560,最高限额为8208×8%=
656.16
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8%按税前7000元算时,企业应缴为7000×8%=560最高限额为8208×8%=656.16
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1600-四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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