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诉讼专属管辖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事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应首先看专属管辖,而后考虑协议管辖,最后才是法定管辖。协议管辖不可以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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