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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