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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2021-12-17 来源:爱go旅游网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可以有所不同。个人用品一般为个人所有。两地分别管理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归管理者和使用者所有,差额较大的一方应以相当财产赔偿对方。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个人用品一般为个人所有;2、夫妻在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分别归管理者和使用者所有;差额较大的,财产较多的一方应当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赔偿对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如何保障双方权益?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财产分割应该公平合理。首先,双方应全面清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其次,根据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财产评估和分配。重要的是要平衡双方的利益,避免一方过度受损。最后,离婚协议应明确约定财产分割的具体细则和执行方式,确保协议的可执行性和可强制执行性。通过这些措施,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可以更好地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应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清查财产、评估分配,考虑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避免一方过度受损,保持平衡。协议应明确具体细则和执行方式,确保可执行和可强制执行。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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